腹泻患儿口服补液盐III的使用剂量。
情况一:无脱水症的患者,每次稀便后按不同年龄服用一定剂量的口服补液盐III,小于6个月,每次给50毫升,6个月~2岁每次100毫升,2岁到10岁每次150毫升,10岁以上尽量多喝.如果还能多喝,能喝多少给多少。
情况二:轻中度脱水的患儿,50~75毫升/kg,4小时内服完;如果4小时后患者已纠正脱水,再按情况一的剂量服用,直至腹泻停止。
情况三:重度脱水的患儿需立即送往医院治疗,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开展口服补液, 待重度脱水纠正后,只要患者可以口服即可给予口服补液盐III,按情况二继续治疗直至腹泻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