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低度散光基本都是生理性的,也就是“顺规性散光”。一般不会影响视力,通常也不必配镜矫正。如果散光的轴位有变化,影响视力或有视觉疲劳症状,此时,即使散光度数较低也应矫正。
(2)无论散光度度低或高,配镜时千万不可过矫,散光轴位一定要准确,否则会带来新的屈光不正,从而产生不能接受的视觉干扰症状。在不影响视力或无视疲劳的情况下,散光度数要充足地矫正,但不可以过矫。
(3)配镜后,如有视觉干扰症状,尤其是散光度数较高的斜轴散光,矫正度数应有所保留,充分矫正会使物像的大小和形状不是本来的面貌,造成空间定位的误差。
(4)300度以下的“顺规性近视散光”,儿童、青少年、伴有外斜视都可以充分地矫正。
(5)青少年如果曾配戴过正确轴位的近视散光眼镜,自我感觉清晰度与舒适度较好,再次配镜时,尽量不要改变原来的度数与轴位。个别斜轴与特殊轴位的患者,酌情验配,以适应度、舒适度为配镜原则。
(6)300度以上的“顺规性远视散光或近视散光”,应充足矫正,早期不适应的可适当减少50~100度,青少年及外斜视患儿,也要根据视觉干扰症状适当减少度数。
(7)早期配戴散光矫正眼镜,即使度数非常合适,同样会产生视物变形和空间误差等现象,需耐心、坚持配戴一段时间才能适应。这一点需要向孩子与家长说明,以免产生顾虑将眼镜放置一旁长期不戴。
(8)有的孩子以前长期配戴不正确轴位的散光眼镜,视力也有提高,由于对眼镜的错误轴位已经适应,对于正确矫正的新眼镜所产生的新物像位置、空间误差要重新适应一段时间。
近视伴有散光的近视患者,一定要到专业的眼科医院配镜。